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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800字作文
更新时间: 2024-04-19 09:37:59
 

我的偶像800字作文【第一篇】:

曾经一段时间,一向热爱的数学竟成了一道我跨过不去的栏杆。甚至有时仰望着广袤的天空,竟不知自己究竟该走向何方。

烦闷中不停的按着遥控器,却不知自己要找什么?忽然间,屏幕上的几个大字“拳王邹市明”吸引了我。繁忙的手指也停住了紧张的节奏。其中一个记者问:“如果你所热爱的拳击事业,一事无成,而你却把青春全都耗在这条路上,你究竟为何要坚持呢?”邹市明回答得干脆明确:“我想出名。我来自贵州,来自大山里面,只有靠拳击才能翻越大山,才能看到山那边是什么。才能看到山那边属于我的光辉?”

“可是大家印象中的拳王阿里、泰森,他们都是力量型选手,而你,没有他们强壮的体格,这些都对你没有影响吗?”记者又追问到。“我一直认为我很瘦小,但是我不瘦弱,在面临所有人鄙视我,否决我时,我会把所有的这种力量发挥在训练场。让汗水肆意地挥洒。我知道,我得更加努力。记得有一次,为了增加腿部的耐力,我从美国的好莱坞山脚跑到山顶,那个山坡很陡,直入云霄。在我要冲破山头的时刻,我几乎要放弃。但是突然抬头看到阳光,让我喜欢这种阳光的暖意。我喜欢对手被征服,裁判高举我拳头时的快感。拳王阿里也是我的偶像,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和他一样,成为真正的拳王。超越的意识更深地植入我的脑海里。我知道我不能停下来,即使在我最难受的时候,我也必须顶着这口气冲上去。翻过那座山,才可能战胜自己,战胜对手。哪怕命运给我上了枷锁,我依然要努力打破。”

“你现在真的做到了,那么你觉得接下来你要做的是什么呢?”“我觉得比赛的成绩只是一方面,我将会用我的热情,感染更多的人,改变更多人的生活。”

我小心翼翼的关上了电视,觉得眼前的困难瞬间悉数瓦解,邹市明像是一个巨人,一个我又重新认识的拳王。“哪怕命运给了我枷锁,我依然要努力打破!”皱市明的话久久在我耳边回旋,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拳王,也已成为我心中无可替代的偶像。

我的偶像800字作文【第二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是她——仓木麻衣。

这是今年的事了,那天我正在看《名侦探柯南》,开始了,我听到了柯南的开头曲—《growing of my heart》,那优美的歌声和旋律在我耳边里回荡。于是,我来到电脑前,把歌名输了进去,找到了那个歌手—仓木麻衣。在网上人们都说她是清纯小天后,没有一些艺人的明星架势,只有清纯,透明的歌唱实力。我决定对她进行深入了解,听了她的许多音乐作品,看了她的演唱会视频,收听她的微博,慢慢的就把她当成我的偶像,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我觉得仓木麻衣这个人挺善良的,新闻曾报道过:6月据悉,仓木麻衣制作一名为《因为有你》的公益歌曲,4月中旬起这首歌曲将有itunes对外公布。仓木麻衣为了鼓励日本大地震的灾民们,创作了这首歌,她想把自己能为别人做的事一点点付诸行动。这首歌曲得到的报酬将通过日本十字会,作为捐款全部捐给灾区。

我看过还看过这样一则报道:2008年12月8日,在巡演开始前,仓木麻衣因为生病被救护车送进了医院,因此,当天的演唱会已经决定要取消了,但是,在病床上打着点滴的仓木麻衣强烈要求不要取消当晚的演出。之后,她以和平时一样完美的姿态完成了当晚的演唱会,在场的观众没有发现麻衣竟然是拖着病体……”她为了不让歌迷失望,带病举行演唱会。这种敬业精神实在令人感动!

她的歌曲总能在我伤心,痛苦时给我安慰,在我遇到困难,挫折时给我鼓励,总能让我感到震撼,深入我的心灵。

仓木麻衣从来没跳过舞,也没演过电视剧,拍过电影,她对音乐只有一份坚持,还有对歌迷的真心。

也许她在众多明星中,她不算是最出众的。她不像其它明星那样多才多艺,也不会靠外表博取别人的关注。她不会像其他明星那样摆架子,耍大牌。我喜欢她,不是因为她的外貌,不是因为她的出众,也不是因为她的人气,而是因为她的那低调的作风和为人着想的品质。

感谢柯南,感谢那首开头曲,让我认识了那个清纯小天后——仓木麻衣。

我的偶像800字作文【第三篇】:

对于项羽,我心中一直有种难以割舍的情怀。

他,项羽,一代枭雄,生逢乱世,,注定了他不平凡的一生。在秋风萧瑟中我恍然看见,那乌江畔前的一段传奇。

淡蓝色的天幕遮盖着苍穹,天边那一抹残阳迟迟不肯落去,仿佛在等待着什么。背后是刘邦小儿带领着汉军的穷追不舍,骁勇善战的将是护着你杀出一条血路,你踩着这血染的路,一步一步,你挥舞着那把伴你戎马一生的宝剑,一下又一下,数不清的生命被你无情斩杀。近了近了,乌江便在眼前了。

可是,那一个个追随你的将士却被人多势众的汉军杀得一个不留,厮杀声,呼喊声,还有兵器碰撞的声音充斥你的耳膜,你无力转身,紧紧地攥着你的挚爱虞姬的手,风在你的耳边狂傲的呼啸,你的身上沾满了鲜血,仅仅是为了那一线希望。可是,为什么上天对你如此不公?你的挚爱----虞姬为了不成为你的负担,在为你舞了一场绝世的剑舞后,自刎于乌江水畔。你眼睁睁的看着宝剑划过她的脖子,无力阻止。终于坚毅的脸庞上挂上的泪痕,仰天长啸,你悲痛异常。你背靠乌江,眺望远方,杀气腾腾的汉军正挥舞着长鞭,驱使着马匹,践踏着你曾视若兄弟的将士的尸体。你愤怒,虎目圆睁,用宝剑支撑着身体,一点一点,仿佛历经万年,纵使虎落平阳又如何?你依然有你的傲骨!

终于,你踉踉跄跄的站起来了,一声怒吼直震九霄!“想我西楚霸王,诛暴秦,封四方,怎能死于这些无名小卒之手?刘邦,我是你为手足,你却杀我兄弟,逼死我挚爱,使我无颜去见家乡父老,苍天无眼,苍天无眼啊!”你愤怒的斥责刘邦,那气势,连汉军也畏惧三分,鬼神也为之动容!

你抱起虞姬走向乌江,长剑一扬,点点的鲜血,染红了残阳,也染红了乌江!你为情所殉,为义所亡,从此,世间再无西楚霸王!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今日,对于你当日自刎乌江,有人笑你痴,有人叹你傻,有人惋惜你的才华,也有人,但不管对于什么人,你都是一段传奇!一个神话!

血染江山如画,怎敌你挚爱额间的一抹朱砂;荣华富贵如花,怎敌你兄弟手足那无力的厮杀。这就是我的偶像----具有铮铮铁骨而又铁汉柔情的西楚霸王项羽。

我的偶像800字作文【第四篇】:

对于项羽,我心中一直有种难以割舍的情怀。

他,项羽,一代枭雄,生逢乱世,,注定了他不平凡的一生。在秋风萧瑟中我恍然看见,那乌江畔前的一段传奇。

淡蓝色的天幕遮盖着苍穹,天边那一抹残阳迟迟不肯落去,仿佛在等待着什么。背后是刘邦小儿带领着汉军的穷追不舍,骁勇善战的将是护着你杀出一条血路,你踩着这血染的路,一步一步,你挥舞着那把伴你戎马一生的宝剑,一下又一下,数不清的生命被你无情斩杀。近了近了,乌江便在眼前了。

可是,那一个个追随你的将士却被人多势众的汉军杀得一个不留,厮杀声,呼喊声,还有兵器碰撞的声音充斥你的耳膜,你无力转身,紧紧地攥着你的挚爱虞姬的手,风在你的耳边狂傲的呼啸,你的身上沾满了鲜血,仅仅是为了那一线希望。可是,为什么上天对你如此不公?你的挚爱----虞姬为了不成为你的负担,在为你舞了一场绝世的剑舞后,自刎于乌江水畔。你眼睁睁的看着宝剑划过她的脖子,无力阻止。终于坚毅的脸庞上挂上的泪痕,仰天长啸,你悲痛异常。你背靠乌江,眺望远方,杀气腾腾的汉军正挥舞着长鞭,驱使着马匹,践踏着你曾视若兄弟的将士的尸体。你愤怒,虎目圆睁,用宝剑支撑着身体,一点一点,仿佛历经万年,纵使虎落平阳又如何?你依然有你的傲骨!

终于,你踉踉跄跄的站起来了,一声怒吼直震九霄!“想我西楚霸王,诛暴秦,封四方,怎能死于这些无名小卒之手?刘邦,我是你为手足,你却杀我兄弟,逼死我挚爱,使我无颜去见家乡父老,苍天无眼,苍天无眼啊!”你愤怒的斥责刘邦,那气势,连汉军也畏惧三分,鬼神也为之动容!

你抱起虞姬走向乌江,长剑一扬,点点的鲜血,染红了残阳,也染红了乌江!你为情所殉,为义所亡,从此,世间再无西楚霸王!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今日,对于你当日自刎乌江,有人笑你痴,有人叹你傻,有人惋惜你的才华,也有人,但不管对于什么人,你都是一段传奇!一个神话!

血染江山如画,怎敌你挚爱额间的一抹朱砂;荣华富贵如花,怎敌你兄弟手足那无力的厮杀。这就是我的偶像----具有铮铮铁骨而又铁汉柔情的西楚霸王项羽。

我的偶像800字作文【第五篇】:

周末书店。我穿梭于书架间,寻找《且介亭杂文集》。我的目光落在旁边的书架上,便走了过去。

身后有人叫我的名字,回头一看,是同学,她手中正拿着一本郭敬明的小说,看见我手中捧《鲁迅文集》,很是惊讶,又略带不屑“你还看这种冷冰冰的书?”

我楞住了。

环顾四周,大多数的人都在梁实秋、刘墉等人的闲适小说前流连,根本不在意那偌大的一个书架上的鲁迅作品。

难道先生的精神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就不需要在弘杨了?难道他的“民族魂”仅仅是文学意义上的,可以轻轻地一笔带过?

不,不应该这样!他的作品也许不如梁实秋那样的闲适,周作人那般有趣,然而在六七十年前,假如人人都来闲适,都来寻找趣味----谁来斗争?难道就看者中国“国将不国”吗?

鲁迅先生是喜欢刚猛式的,然而荸荠当年的众多人人,他是最敏感地捕捉到了刚猛中那猛如风暴的力量。他从来不去“闲适”,比起那些“闲适”文人,他有着更大的真爱,只因天下人都在品味人生,而他却在洞察人生。

曾经有位同学问我的偶像是谁,我知道,他期待着从我嘴里听到某个“星”的名字---而我,平静的告诉她,是鲁迅先生,当时她一脸惊诧,还有鄙夷之色:我愤怒了,先生空谷足音般的话语又在耳边回响“忘记我!”可是啊,先生,我们不能忘记!麻木的中国人被你用笔唤醒:今天生活安逸的人们,也改重读鲁迅!

读先生的文章仿佛有一种刻刀划过石板,犀利迅疾,石粒四处飞扬,偶来的一阵大风,又把历史洗澡得彻底的感觉。先生笔锋如刀,直劈封建精神文化。先生之言:凡是愚味麻木的国民,病死多少并不必以为不幸的。此言何曾偏激,行尸走肉的生与死又有什么区别呢?

其是先生的杂文,总觉得火气太盛,使人胸闷、心跳、激动。先生不能长寿可能也在于此。他是学医的,自然知道其中的厉害,却仍然废寝忘食地写,大约是抱着“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念头。想到此,我不禁惭愧,这是何等的崇高啊!

真的希望,书店了鲁迅作品架前,人人如潮,先生不在寂寞。

我的偶像800字作文【第六篇】: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崇拜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最崇拜的偶像就是胡夏。

胡夏,广西南宁人。出生于1990年3月1日,是一位实力歌手,台湾选秀节目——超级星光大道第六届总冠军,赛后签约SonyMusic,因清澈、温暖、深情的歌声被媒体誉为“清泉音”而他自己也因此被大家称为“清泉王子”。他的粉丝称“虾米”,谐音“夏迷”。胡夏在2010年发行了首张专辑《胡爱夏》,2012年发行第二张专辑《燃点》。曾经获得过第17届新加坡金曲奖最佳新人奖。代表歌曲有《那些年》、《爱夏》、《拍拖》、《数到三不哭》、《燃点》、《伤心童话》等。

我为什么会崇拜他呢?这还要从去年说起。去年,也就是2011年,中央电视台举办了大型公益节目——梦想合唱团。参加这个节目的有张蔷、胡彦斌、周笔畅、林宥嘉、胡夏、房祖名、龚琳娜、、庾澄庆八位明星。他们要回到自己的家乡,组建自己的梦想合唱团,然后为家乡的公益梦想而战。胡夏,是梦想合唱团南宁队队长,他们的公益梦想是为孤儿学校的孩子们争取心理关爱服务和生活助养资金,让孤儿健康成长。

最终获得了20万的公益资金。也许是因为当时参加的队数挺多(8支队),也许是因为胡夏的南宁队没有“杀”进决赛,我一开始并没有过多的关注胡夏。直到总决赛时,他带着已被淘汰的5个队对剩下三个队的美好祝愿,应邀重返现场,还献唱了一首《张三的歌》,正是这首《张三的歌》引起了我对他的关注,因为她唱的是那样的优美、宁静、和谐……“我要带你到处去飞翔,走遍世界各地去观赏,没有烦恼没有那悲伤,自由自在身心多开朗……”没事的时候,我总爱哼上两句。因为胡夏的这一首《张三的歌》,我开始了对胡夏的关注。并开始从网上搜起了他的资料。通过查资料,我知道了胡夏还是“南宁市形象大使”、“青年志愿者”、“桂台青年文化交流大使”,做过许许多多的公益。就这样,他,成了我的偶像。我也得到了一个新称号“虾米”。胡夏,并没有像某些歌星那样,偷逃税款、索要高额出场费,而是把一部分精力用在了做公益上,难道这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我的偶像800字作文【第七篇】:

也许是因为懒惰的关系,我更钟情于篇幅短的文字,而最爱微型小说,除此之外还有重要的第二点——出人意料的结局。

闭上眼,试想一个平静的冬夜,在温暖的小屋里两位老人谈论着准备考大学的孩子。忽然,一个强盗绑住了他们,上楼搜寻财物,却摔了下来。老人高兴地说:“是我们的孩子!他打倒了强盗!”赶来的警察抓住了他,强盗骂骂咧咧地说哪有人复习不开灯的。然而,一通电话揭露了真相:他们的孩子早去世了,强盗是因为楼梯年久失修摔下来的。

看到这里,你也许会吃惊,但仔细一想,却又发现文中处处埋下了伏笔:一对老人怎么会有这么年轻的孩子?既然要复习又为什么黑灯瞎火的?这个结尾合情合理,可真是神来一笔。

写出这篇小说的作者,就是我的偶像星新一。他以写微型小说着名,写出的作品有“新版一千零一夜”的美称。不过,我佩服的不仅是文章的构思巧妙,更多的还是他在作品中揭露的社会现象,读完后不仅是一笑了之,更是引人深思。下面我就简单讲讲另外一个故事:

一对年轻男女相撞造成失忆,在等恢复记忆的药起效时,他们互相倾慕。可当他们恢复记忆时才发现,对方竟是自己厌倦的伴侣!他们又开始争吵、追打,在拐角处又一次相撞,失忆。

你说,该让他们再恢复记忆吗?比起上一篇,这篇故事更像是童话,但它也揭露了一个事实:最喜欢的往往是最厌恶的。这也是上一篇所没有的。

刚开始,你只会看到事物的优点,慢慢熟悉后才发现它居然有这么多缺点!如果不能理性地看待这些,就会造成不好的后果。

我爱星新一的作品,但我更爱的是他的精神:小说不是“天书”,不如让它通俗易懂、生动有趣,交给读者品味。

的确,好酒是用来喝的而非观赏,写作不是卖弄学术而是为了自己的心!无论是干什么,出发点都不应该是显摆自己,而应该是向大家展示自己。若没这份精神,也许就没有许多令人敬佩的科学家、艺术家……

当然,我的偶像远不止这一个。无论是写出温暖童话的汤汤;画出纯净故事的宫崎骏或是将幻想与现实融为一体的安房直子,都是我心目中的偶像。实际上,会用眼睛发现、用手创造的人,都是我该敬仰的偶像。

我的偶像800字作文【第八篇】: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会遇到很多人,他们有的坚韧不拔;有的顽强拼搏;有的助人为乐……在这些人中,我最崇拜的不是别人,正是大家无比熟悉的影视巨星——成龙。

成龙以他搏命式的动作表演与其中参杂的喜剧成分赢得了全球亿万观众的好评,然而又有谁知道成龙成功背后的艰辛呢?

成龙自幼家境贫寒,却对武术情有独钟,一年级时因爱好打架被学校开除。于是,他的父亲把他送进戏班学武。班主待成龙很严厉:高兴的时候就逗他玩一下,心情不好,就拳脚与鞭子齐上阵——混合双打!成龙几次都被班主打得遍体鳞伤,于是就偷偷溜回家,却被父亲一次又一次送回戏班。父亲还教导他说:“我们人穷志不穷,既然签了和约,就得一诺千金!”成龙,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后来,他终于有了机会,进了一个小剧组,当上了跑龙套的。这时他被一个手中拥有非常好的剧本却苦苦追寻男主角的老板看中,这个老板花了一百万聘请他去当男演员。但是成龙拒绝了这位老板的邀请,因为他已经与这个小剧组签约了。这件事深深的地打动了剧组人员,于是他们花重金买下了这个剧本,并让成龙当上了男主角。成龙终于推出了他的第一部影片,而这部影片就是赢得当时最高电影票房的《笑拳怪招》。

成龙,是属马的。正是他那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流血的龙马精神使他坚持用自己搏命式的风格拍戏.他出演的打戏以及惊险动作不是靠电脑特技,而是靠他自己的亲自表演来给观众带来真实地的视觉感受。大家知道吗?在成龙出道不久的时候,一次拍戏,他竟一不小心从3米多高的大树上摔下来,顿时,他失去了知觉,鲜血不断的从他的耳中涌出,同时他浑身上下多处骨折,但这还可能并不是他受伤最严重的一次。成龙后来还在演艺生涯中曾多次受伤比如在出演《尖峰时刻》时他曾断了6根骨头…… 如今,流血、骨折对他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然而使他坚持下来的是什么呢?就是他那不怕困难,顽强拼搏的龙马精神!

现在,成龙已经年过半百,他的又一力作《新警察故事》再次取得了异常高的票房,造成轰动。这部戏除了延续了成龙的动作的风格外,又融入了一些感情因素,理性与人性的结合使成龙更具有一股成熟的魅力,我也更加崇拜自己的偶像了。

我的偶像800字作文【第九篇】:

对针尖的恐惧,曾使我一度对生物学家这个手染鲜血的职业充满着抵触情绪。直到我看到了一张白皙斯文,戴着金边眼镜的脸,眼神中的那份执着与坚定,时隔四年后的今天,我依然难以忘怀。

他叫班廷,英国生物学家,准确地说,是生理学家。他的一项发现使成千上万的人看到了生的希望——胰岛素,也为他带来了诺贝尔奖的殊荣,让他被后人永远铭记。

为了攻克糖尿病——这种当时的绝症,班廷开始了自己的研究——当时,人们对肝脏对消化系统的功用已有初步了解,班廷知道,问题的关键就出在肝脏上。他与他的助手科恩,与他的实验对象,十几条狗展开了与病魔的殊死搏斗——他破坏肝脏,意图破坏狗的消化过程,许多的狗患上了糖尿病,他与助手用肝脏的提取液对狗进行治疗,结果有的成功,有的失败——班廷百思不得其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直到有一天,科恩发现:有一条狗在肝脏被破坏后,依然清瘦如初,班廷与科恩对它进行了解剖,发现有一个叫做胰岛的组织侥幸躲过了手术刀——柳暗花明,当胰岛素盛放在一个个窄窄的试管里时,糖尿病就已经无力回天了。

然而,真正令我为之动容的,是他对科恩的真诚。

诺贝尔奖最终颁给了班廷,然而,班廷却并不为此感到高兴——课题结束,科恩也离开了班廷的工作室,而班廷却不断地向诺贝尔委员会致电,说科恩也是发现人之一,怎奈诺贝尔奖已出,不能修改,班廷于是抛下研究,四处奔波,寻找科恩,直到找到他,硬让他收下一半奖金,才最终离去。

好一个善良的班廷!是怎样的感恩之心才能让他在大不列颠岛颠沛流离,只为寻找那一同并肩作战的战友!又是好一个厉害的班廷,又是怎样的毅力让他一遍遍重复同样的实验,去寻找一个微乎其微的线索……

一个真正的伟人,应当成就与人格并重,这一点,班廷做到了——名垂千古的牛顿,爱因斯坦没做到的,班廷做到了。

从此,热爱天文学的我便将一个生物学家作为了我的偶像——有人问道,天上的繁星和地上的鸟兽有关联吗?

我想,用头脑去思考,用心去感悟,万物自有深意。

我的偶像800字作文【第十篇】:

我的偶像我崇拜_关于偶像的作文700字

有的人崇拜周杰伦一个名声大振的歌手,有的人崇拜宇航员,有的人崇拜达官显贵......而我与这些人都有不同,我崇拜的偶像虽然已经不在人世了,但他的文学巨作几千年来广为人们传诵,他就是孔子!

凡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稍有了解的人,都不会不知道孔子。孔子是我国古代儒家学说的创始人,他生于“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那时诸侯混战,但他依然坚持着自己的学说思想。

“仲尼不可毁”这是孔子的弟子子张的心声,因为当时社会动荡,甚至有人诋毁孔子,能在这样的水深火热中坚定下来实在难得!

孔子的学说并不是毫无缺点,但他对中华民族文化产生了深远而且重大的影响,从古到今,有无数人花费毕生心血钻研孔子的学术思想。

我最近正在拜读孔子的一本巨作《论语》。这本书中蕴含着很深刻的哲理。它突出的是一种做人的准则,我十分喜欢这本书。书中每一句话都可以堪称经典,我尤其喜欢《论语·学而》的一句: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这句话是说人应该去敬重德行,而不应看重容貌,事奉父母能竭尽全力,事奉君主能为此献出生命。的确,学习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提高完善品德,能达到这一点的人,就是一位有所学识的人。

现在我们的生活空间比较广泛了,但一些文化垃圾也会随之而来。和古人不同,现在的很多人都沉浸在泛娱乐中,享乐主义侵蚀了全身,从此也失去古人的那种纯净的世界,准确地说是精神世界,而在孔子的书中,能远离现代城市的喧嚣,得到一种心灵的回归。我很喜欢这种灵魂得到净化的感动。

我不向往一个明星的浮华,也不想要一种锦衣玉食的生活。因为这样会令一个人堕落,失去原有的纯净的灵魂。我只想要一个世外桃源般的纯净世界,而这一切,我在孔子的书中、在孔子的身上找到了。

我的偶像800字作文【第十一篇】:

从小,在我心里就有一个我崇拜的偶像,他就是安徒生,说到安徒生,大家一定会想到通话大王,可真正的安徒生你们知道吗?下面,我就跟你们说一说我崇拜的偶像的事情吧。

在世界各地,人们总觉得安徒生是一个童话大王,也有人是这么认为的,他是一个骗子,是一个谎言的幕后者,是一个哄骗孩子的‘大人物’,不,我都不这么觉得,安徒生是一个只会为别人着想的老顽童,他背后的故事叫寂寞,叫孤独……

安徒生是丹麦作家。1805年4月2日生于丹麦菲英岛欧登塞的贫民区。父亲是个穷鞋匠,曾志愿服役,抗击拿破仑·波拿巴的侵略,退伍后于1816年病故。当洗衣工的母亲不久即改嫁。安徒生从小就为贫困所折磨,先后在几家店铺里做学徒,没有受过正规教育。少年时代即对舞台发生兴趣,幻想当一名歌唱家、演员或剧作家。1819年在哥本哈根皇家剧院当了一名小配角。后因嗓子失润被解雇。从此开始学习写作,但写的剧本完全不适宜于演出,没有为剧院所采用。这是安徒生早年的不幸,因为家庭的破碎,导致他没有一个美好的童年,但是他却往往想着日后我们这样的孩子,给我们一个温暖的港湾与彼岸……

在那一年,是他改变了安徒生。1822年得到剧院导演约纳斯·科林的资助,就读于斯莱厄尔瑟的一所文法学校。这一年他写了《青年的尝试》一书,以威廉·克里斯蒂安·瓦尔特的笔名发表。这个笔名包括了威廉·莎士比亚、安徒生自己和司各特的名字。

在未来的几年中,他曾自己一个人生活,创造我们的童年生活,给我们一个美好的回忆……

1835年30岁时开始写童话,出版第一本童话集,仅61页的小册子,内含《打火匣》、《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豌豆上的公主》、《小意达的花儿》共四篇。作品并未获得一致好评,甚至有人认为他没有写童话的天份,建议他放弃,但安徒生说:“这才是我不朽的工作呢!”正是有他的那种精神在童话里,到现在,我们都是一直生活在童年的摇篮里……

在他享有的一切中,只有一样东西是最美好的,最真挚的,最纯洁的,那就是友谊。那安徒生爷爷,为什么会写这样的故事?那是因为他在有生之年里,想要告诉我们每一个人的一句话:“故事的内容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朋友,因为朋友是象征美好纯洁的一朵百合,它需要爱的滋润!”

1875年8月4日上午11时,因肝癌逝世于朋友的乡间别墅。丧礼备极哀荣,他,享年只有70岁。

我崇拜的偶像安徒生就这样的离开的这个世界,安徒生身上为了自己信念坚持到底的品质深深吸引着我。

我的偶像800字作文【第十二篇】:

一头飘逸卷曲的长发,一张白皙俊朗的脸。高耸的鼻梁,薄而性感的嘴唇,穿透力极强的歌喉,鬼魅般的舞姿,色彩单纯而有艳丽的服饰。男女不分,人鬼莫变,犹如一个精灵在舞台上飞舞。有人说,他是一个世纪的奇迹,一个令全世界无数歌迷难以理解的永恒主题。有人对他狂热地崇拜,将他视为王子,奉为神灵,赞誉他为舞台之魂;有人极端地厌恶他,将他贬为一个音乐垃圾,贬为不男不女的妖怪,嘲笑他是舞台上的小丑。但无论怎么,他在舞台上的举手投足都让人为之疯狂,都让许多人无法模仿。——这就是迈克儿·杰克逊。

前两天偶尔在图书馆看到一本专门介绍迈克儿·杰克逊的书,以上也是书序上的一段话。赶着看完了全书,我觉得迈克儿·杰克逊真的有令人疯狂的魅力。虽然我不是疯狂的追星一族,更不是杰克逊的忠实fans,但是他给我前所未有的感动,对音乐的执着,对舞蹈的感悟……也许只有他能跳出那独特的“太空舞步”,是努力造就他成为一个天王巨星。

迈克儿·杰克逊——这个从美国黑人贫民区里成长起来的超级巨星最好地释全了全世界黑人心中的一个“美国梦”,他奇迹般的演艺生涯更是创造了20世纪世界流行文化的神话。由黑到白,两个世界;天才鬼魅,一种化身。他奇异着装,女性化的浓妆艳抹,多次进行整容手术的传闻,皮肤由黑边白的神奇现象,使他的周身笼罩了一层神秘的色彩。有人说迈克儿。杰克逊是做了全身整容手术,使自己变成了白色,但是他自己并不承认,说是因为一种皮肤病。因为这样有很多人都骂他说他背叛自己的种族,其实黑或白,只是两种不同的颜色而已,他也从说过自己的根在非洲,自己是黑人。全世界有很多人做各种各样的美容手术,为什么名人不能做呢?!我觉得真得没有必要拿这个说事儿。迈克儿。杰克逊爱美,决不允许自己身上有瑕疵,他为了美,鼻子,脸,下巴都做了美容手术,在报纸媒体上报道的有6次之多,具体内情也只有杰克逊自己知道。但是我觉得不论怎样,那都是他自己的选择,与别人无关,不应该有那么多人去指责他。在网上下了一些他的演唱会资料,虽然不是很懂歌曲的内涵,但是他在台上的激情足以感染每一个人,时儿奔放,时儿抒情,伴着沙哑却极具穿透力的嗓音,以及全世界歌迷为之疯狂的舞蹈,“歌王”称号当之无愧。

我的偶像800字作文【第十三篇】:

最近我们班非常流行偶像,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例如张渠的偶像是张韶涵,白杨的偶像是潘玮柏,陈浩的偶像是JJ(林俊杰)……但是是全班只有我一个人崇拜周星驰(特别吧),我崇拜他的相貌、演技,乃至一切……

周星驰电影步步畅销无阻,横扫香港电影(现在退出了),可能由于我爱看喜剧片的缘故把,周星驰的每一部喜剧片我都百看不厌。他最了不起的电影有《唐伯虎点秋香》,《功夫》,《喜剧之王》,《食神》,《赌侠》,《千王之王2000》……是他在中国开创无厘头。

我崇拜周星驰,自然对他了如指掌。他每一部电影什么时候公映,票房高达多少……我样样都知(不是吹牛)。下面给你介绍一下:周星驰1962年6月28日生,曾拍过32部电影,票房收入平均都满五位数,有12部超过六位数,他最喜欢蓝色(和我一样),最爱的动物是狗,崇拜明星李小龙,吴孟达这位大哥和他合作拍电影20部。周星驰唯一拍的电视剧,也是他第一次上镜头是拍射雕英雄传(最老的一部),他在里面饰演一个无恶不作的官府捕头,他的演技吸引了无数的观众,周星驰……,你只要问周星驰的事情,我几乎全知道(除了他几秒出生,掉进水沟里几次那样偏僻的问题)。

我对周星驰可算是崇拜到顶。一旦商场上出现了周星驰新拍的电影或周星驰的书籍,我都会买,或不惜一切代价去借。但我很有分寸,不因崇拜而误了学习。最让我感到耻辱的事情莫过于张渠这个属狗的家伙借大话西游这本周星驰的电影书,而向那个“乳臭未干”的丫头喊了一声姐。要知道,向一个比自己小11个月的人喊姐姐,这是多么耻辱的事。但是大话西游宝典可是一部旷世绝作,它不仅有大话西游的原本,还介绍了周星驰的有关资料。无奈,谁让在崇拜周星驰呢!周星驰的电影搞笑之极,我每一部都会笑痛肚皮,并且百看不厌,一时有空就会看周星驰的电影。希望你看了这篇文章,也看一下周星驰的电影。

所有的语言和介绍都讲述不了周星驰的电影的好看、精华!正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你也看一下周星驰的电影吧!

我的偶像800字作文【第十四篇】:

周杰伦一直牵引这我搜寻的目光,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声:“阿杰,加油!我永远支持你!!”

提起周杰伦,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

我是从听周杰伦的《东风破》才认识他的:“一壶漂泊、浪迹天涯难入喉……”幽幽的意境、冷冷的气息,摇滚风格的念白,水乳交融半混在一起,将东方古典中的超拔娓娓道来,更将西方黑人音乐的率性和盘托出。

于是我的心随着歌声飞翔,眼前便有山水浮起,心中似乎有了灵息吹动。从此,我成了周杰伦的一名超级“粉丝”。

我开始寻找一切与周杰伦有关的东西:寻找他所有的歌碟;寻找他出道以来的新闻……

一次朋友聚会上,一位朋友无意中说他不喜欢周杰伦的“和尚念经”,引得其他同学“大呼小叫”,怒目以对。那位朋友几乎下不了台——她那里知道,放眼国内流行音乐,多是胭脂粉气的创作,红男绿女的呻吟,不古不今的唠叨、不东不西的哼哼。花拳绣腿、炫目招式,终难抵住周杰伦“和尚念经”般的一剑封喉!

瞅着周杰伦“双截棍”的逼人寒气,我说不出喜欢他的全部理由——不能说出。这或许就是一次审美的开始。在更多的时候,我们只能感受到他的一面,而他的另一面却不动声色,任凭“谁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岁月在墙上剥落……”

山水、烟雨、草木、它们就在《东风破》的音乐中,常常落入到我的梦境,萦绕在我的心头。不知为什么,就为这音乐中,多了一份醉意,多了一种沧桑,更多了一股剑气……

一次朋友聚会上,一位朋友无意中说他不喜欢周杰伦的“和尚念经”,引得其他同学“大呼小叫”,怒目以对。那位朋友几乎下不了台——她那里知道,放眼国内流行音乐,多是胭脂粉气的创作,红男绿女的呻吟,不古不今的唠叨、不东不西的哼哼。花拳绣腿、炫目招式,终难抵住周杰伦“和尚念经”般的一剑封喉!

瞅着周杰伦“双截棍”的逼人寒气,我说不出喜欢他的全部理由——不能说出。这或许就是一次审美的开始。在更多的时候,我们只能感受到他的一面,而他的另一面却不动声色,任凭“谁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岁月在墙上剥落……”

山水、烟雨、草木、它们就在《东风破》的音乐中,常常落入到我的梦境,萦绕在我的心头。不知为什么,就为这音乐中,多了一份醉意,多了一种沧桑,更多了一股剑气……

周杰伦一直牵引这我搜寻的目光,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声:“阿杰,加油!我永远支持你!"

我的偶像800字作文【第十五篇】:

嬉笑打闹中,我送走了初一初二,迎来了可怕的初三。只见雷声轰响,乌云卷地而来,每天穿梭在题海战术之间,晚上挑灯夜战,稍有松懈,就会被乌云卷走,力不从心的我,终于被乌云笼罩……直到他们的出现。

某一天我照常在家复习,正觉得枯燥,隔壁传来鼓舞人心的歌声:梦想起航就算是风浪滔天也要大声的唱……我的心振了一下,根据歌词我搜到了他们,这三个阳光向上的少年一下令我敞开心扉,仿佛又有了动力,他们的歌激励了我,歌词描述的不正是我现在应该做的?他们不怕当明星的道路有多难不怕谣言蜚语依旧乐观的站在各大舞台上表演,一步步去实现自己的梦想,这时我在黑暗中站了起来,再经历些小挫折又算什么呢?何不敞开心扉,让阳光充满心灵,永驻心灵。然后他们便成了俺滴蓝神,路痴源闯进了唔心里,呵呵呵呵逗你完呢“你们知道吗?最近又有一个组合火啦!”“当然知道,是tfboys,王源和王俊凯好帅!”当我从朋友口中得知这个组合后,也没有什么吃惊的,以为我不太崇拜偶像。就像exo、fx、少女时代等这样的组合,有的人崇拜他们就像“疯了”似的。可慢慢地,我发现这个组合越来越火、周围的粉丝也越来越多的时候,我也开始听他们的歌。我发现他们都是翻唱。虽时翻唱,可他们唱的确实不错,并且也知道了他们的成员有:萌正太:王源,大队长:王俊凯,成员:易烊千玺。

时间一长,他们就成了我名符其实的偶像。从那以后,我的生活里有4分之一的时间都是在听他们的歌,有时还会不知不觉的唱起来。

Tfboys里的大队长最让我崇拜和欣赏。原因一:唱的歌很好听,与众不同。原因二:在学习上堪称学霸。因为现在王俊凯15岁了,面临着中考,可这个时候他也是最火的时候,所以有些粉丝特别担心他会不会考砸。可王俊凯的成绩并没有下降,而是用惊人的成绩700多分成为了全市排名第4,学校排名第1,成为了人人羡慕的“学霸”!

有一种酷叫王俊凯,有一种萌叫王源,有一种乖叫易烊千玺,有一种幸福叫四叶草,也有一种组合叫tfboys。十年之约,四叶草我陪你百年!

TFBOYS——我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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