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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好朋友500字作文
更新时间: 2024-04-25 14:47:38
 

我的好朋友500字作文【第一篇】:

我有一个好朋友,名叫陈必导,他玉树临风,勇敢直率,深得大家的喜爱,他打篮球打的非常好,那篮球在他手下就如同小孩子玩玩具那样简单,什么“上篮”、“投三分”他样样精通,班上的男生都对他头去了赞叹的目光。

不过他还有一个坏习惯,总是让老师头痛,那就是爱讲空话。看,看,看,陈必导又和他的同桌在“谈天说地”了,只见他用他那张三寸不烂之舌低声细语地和同桌说了起来,说的时候还用手比划着,俩人不时还偷着笑了起来。在一旁的老师看见俩人窃窃私语的样子,蹑手蹑脚地向他们走来。

说是迟,那是快,老师手中的粉笔像流星似的砸向了陈必导,陈必导抬头一看,一旁的同学捧腹大笑,旁边还站着怒气冲冲的老师,他抓着头皮,好像有些不知所措。“给我站着听课!”老师一声令下,他和同桌立马站了起来,真是自讨苦吃呀。在放学排队时,他也爱和别人说话,他也成了我们班的笑星,好像要抱着一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心态,非要让我们咧开嘴笑起来的时候才善罢甘休。虽然这些话都能逗得我们捧腹大笑,但是却免不了被老师批评一顿,但他却依然如此。

我的朋友陈必导他活泼可爱,又正直,如果能改点这个爱讲空话的坏习惯的话,他一定会更加刻苦,更加优异,我们一定会更加喜爱他的。

我的好朋友500字作文【第二篇】:

“乌丢丢”,我的好朋友 ---马焱森

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书,我立刻被金波爷爷的《乌丢丢奇遇记》给吸引住了,这本书描写了一个被布袋爷爷弄丢了的小脚丫,在珍儿小姑娘变成了一个名叫乌丢丢的“独脚大侠”。然后乌丢丢经历了很多奇遇,从不知道什么是爱,到最后为了救珍儿,自己却烧成了灰烬,又变成了小脚丫。他知道珍儿的脚跛得很厉害,就把自己安在了珍儿的脚上,使珍儿有了一双健全的脚。

我喜欢乌丢丢,把他当成了我的好朋友,因为他象我一样,在慢慢成长,从什么也不懂到慢慢体会周围的友爱和亲情,他让我懂得了爱可以创造奇迹,创造生命。

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还因为它有一个明显的特点,每个章节都以一首诗开始,十四章就有十四首诗,所有的诗又连接为一个整体。如“爱是生存的阳光空气和水,以爱回报爱回归生命的家园。它最知道我的歌应当献给谁,我不会忘记爱诗生命的源泉”,“你会在朝霞里看到我的笑脸,我的笑像阳光可以照亮树林”;“春天的微雨染绿了芊芊细草,夏天的绿荫是鸟儿凉爽的家,秋天的红叶刚刚飞离了树梢,冬天的飞雪又送来新的童话”。 读着这些诗,就好象置身在诗的童话。

我太喜欢这本书了,我要推荐给我的好朋友们都来看。

我的好朋友500字作文【第三篇】:

大家听到“好朋友”这个词一定认为我的好朋友不是我的同学就是我的邻居吧!哈哈!如果你那样想就错了,因为我的“好朋友”嘟嘟它是一条胖乎乎的可爱的小狗,它才四个月大,一身白色的绒毛,一对显得很机灵的耳朵,两颗圆溜溜的看上去有些调皮的小眼睛,那胖乎乎的身子跑起来就像一个雪球在地上滚,真有趣。

不用说我是多么的喜欢它了,每天一回到家里我总要先和它玩上一会儿,才去写作业,别看嘟嘟平时好像傻乎乎的什么都不懂,可它的嫉妒心还挺强的呢,有一次,我刚走到院子外面,还没有来得及招呼嘟嘟,这时我看到隔壁邻居张阿姨家新买的一只小猫正躺在地上晒太阳,小猫对着我“喵喵”的叫着,好像在跟我打招呼,我蹲下身用手轻轻地抚摸它,这时嘟嘟恰好出来了,看到我对小猫这么亲密,嘟嘟可恼火了,它“汪汪汪”地大叫起来,仿佛在说:“你这只可恶的小猫,竟敢抢我嘟嘟的好朋友,我非让你见识一下我的厉害不可!”小猫在一边早已被吓得浑身发抖,嘴里发出“咝咝”的声音,似乎在求饶:“我没有抢你的好朋友,我马上离开还不行吗?”然后一溜烟儿跑进了自己家。

这时,嘟嘟得意的一个劲儿地把它那胖嘟嘟的身子往我身上蹭,嘴里还哼了几声,像是在说:“你是我嘟嘟的好朋友,我可不许别人抢走你!”

你看到了吗?这就是我那可爱的“好朋友”嘟嘟!

我的好朋友500字作文【第四篇】:

我有一位好朋友,她叫晓凤。她是一个俊俏的女孩,一头乌黑光亮的长发粉红色的丝带扎成“马尾”,两道浓黑的眉毛下闪动着两颗宝石般的大眼睛,显得机灵敏锐,樱桃般的小嘴里藏着两排洁白的牙齿。笑的时候腮边就会出现两个可爱的小酒窝,生气的时候薄薄的嘴唇微微向上一翘,活像个数透了的小樱桃。我很喜欢和晓凤玩,那是因为她漂亮吗?不是的,那是因为她的心灵美。

一次,我和晓凤一起去坐公共汽车,车上很拥挤,好不容易抢到两个位置坐下。这时,一位一只脚跛了的老奶奶一瘸一拐地走上车来,她看了看周围,没有座位了,只好扶着扶手在那里站着。我想上前让座,可是一想到站着很难受,位置上就像涂了万能胶一样,怎么也站不起来。“老奶奶,请到我这里来坐吧。”晓凤大声地说。老奶奶看到有人肯给她让座,含着微笑,拄着拐杖,迎着晓凤走来。晓凤扶着老奶奶坐下,老奶奶满怀感激地说:“小姑娘,谢谢你啊!”晓凤笑着说:“别谢,别谢我给老人让座那是应该的。”我看了看老奶奶,发现她的眼睛湿润了,她说:“小姑娘,你可真是一个好人啊!”晓凤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笑了笑……

下了车,我问晓凤:“你觉得这样做应该吗?难道你不怕站着辛苦吗?”晓凤对我说:“难道你不认为这样应该吗?我们之所以可以过上今天的好生活,还不都是老人们用血和汗水换来的,所以我们应该尊敬他们。”听了这番话,我感到又羞愧,又悔恨,为什么我不能像晓凤那样给老人让座呢?我真是不如晓凤啊。

晓凤真是我的好朋友啊!她不仅品德好过我,还教会了我如何孝敬老人们。

我的好朋友500字作文【第五篇】:

每个人从小到大都有许多好朋友,但是很难遇到一个知心的朋友,我就有这样一个知己,那就是卿圣宇。我和他之间发生过许多事情,有一件事使我至尽难忘。

那是上个学期,班主任石老师让我收《中国少年报》的报纸费。早上,那十名同学们都拿这钱来交给我,我一边给同学们登记,一边给同学们找零钱,都快把我忙得昏过去。

早餐过后,我一看登记表,十名同学们都交了, 我把钱数了一遍。咦!应该收一百三十元钱的,怎么只有一百二十九元。我怀疑自己数错了,又仔细地数了几遍,还是一百二十九元。

我很着急,卿圣宇仿佛看出了我的心思:“怎么了,是不是少钱了?”“是啊!”我愁眉苦脸地对卿圣宇说,“怎么数都少了一元钱。”正当我六神无主的时候,卿圣宇拿出一枚硬币给我:“你先拿着这元钱去结帐吧。”“这……这可是你中午乘车用的钱啊!”“你先拿去用吧。”说着卿圣宇把钱塞到我手里。

我去教导处结完帐,回到教室,在我拿文具盒的时候,听见“叮当”一响。我一看,原来那枚硬币掉在抽屉里了……

自从这件事后,我和卿圣宇的友情更加深了。

我的好朋友500字作文【第六篇】:

我的好朋友有很多,这次给大家介绍我很多个好朋友中的一位,她也是我们班的女秀才。她有一个很文雅的名字—杨雅。

杨雅长着一个漂亮的脸蛋,正规的瓜子脸上镶嵌着一双黑黝黝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下带着一张红红的小嘴。她长得可漂亮了,可是唯一不足的是她的皮肤太黑了,再加上她的名字,杨“鸭”,所以,男生们都调皮的叫她“黑鸭子”。

杨雅的知识面很广,之所以她的作文写的很好,她的普通话也讲得很流利。有一次,她在全校口头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名,她成绩也总是名列前茅,才引出了另一个外号“女秀才”。

杨雅能歌善舞,歌声悦耳,舞姿优美,舞台上总少不了她的身影。

因为杨雅的优点重重,再加上她的责任心很强,老师们都很喜欢她,命她为‘文艺委员’。

杨雅很好相处,她心胸宽大,从不计较小事。又一次,我忘了拿钢笔,可作业必须用钢笔做,正发愁呢!杨雅毫不犹豫的将自己的钢笔借给了我,这支钢笔是她过生日时,她爷爷送给她的,可是我在做完作业后,不小心弄丢了她的钢笔,我想她一定很生气,不会原谅我,可她虽然皱了一下眉头,可她却笑着对我说:“没关系。”我知道,她心里一定很难过。

正是她这种宽大的心胸,让我们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我的好朋友500字作文【第七篇】: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叫:朱梦媛,她是二年级转来我们班的,我们那个时候是最好、最好的好朋友。

她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可爱的嘴巴,还有两个小酒窝,乌黑的头发。她刚刚转来的时候不爱讲话,现在呢?!她是超喜欢讲话的咯!除了朱梦媛,我还有一位好朋友,那就是黄斯琪,她超喜欢喜欢上网,不过,我和黄斯琪的相遇还真的很奇怪,我们俩从幼稚园就是同学咯!朱梦媛的梦想是成为伟大的设计师,黄斯琪的梦想是在微软工作,而我,就是成为在舞台上闪闪发光的明星。

我们三个就是影形不离的好朋友,我记得有一次,我生病了,朱梦媛和黄斯琪马上就来我家看我,我觉得好感动,现在我们已经快六年级了。我们一起学习了六年了。我们有喜有悲,不过,我们最终还是和好了,我的童年里有她们两个,我就已经知足了。我喜欢朱梦媛的傻笑、我喜欢黄斯琪的玩笑、我喜欢我自己的…

朱梦媛在我们四年级的时候就走了,我害怕黄斯琪她也会走,那样,我就会没有朋友了的。我真心的祝愿朱梦媛在成都,在新的环境里过得很好。也希望她会有更好的好朋友在那里陪伴着她。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我们三个人在一起的回忆。我永远都在你的身边想着你。

我的好朋友500字作文【第八篇】: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叫艾微,因为我们都是2000年出生的,所以我们也是好“兄弟”。她的家在北京,每年暑假她和我都会“准时相约”在洪湖老家。

她个子不高,长长的头发总是梳的特别漂亮,在我的眼里,她学习很认真,英语成绩特别好,我很喜欢和她一起讨论题目,尽管我们有时候观点还很“激烈”,也许正因为这,我们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有一次,我们在一起写作业,艾薇被这样的一道题难住了:买一件上衣和一条裤子共需295元,上衣比裤子贵75元,买一件上衣和一条裤子分别需要多少钱?这题好难啊!”艾薇说!我看了题目说:“什么??你这题做不到?老师说过:大数=(和+差)2,小数=(和-差)2,这题的裤子就是:(295-75)2=110(元),上衣:110+75=185(元) 了!”艾薇还是不懂,我便仔细地给她讲了起来,直到她弄明白了,我们才相视一笑。

我和艾微有一次出去玩的时候,看见了一个行走不便的老爷爷背着一个沉重的包裹,把老爷爷的背都要压弯了,艾微看见了便上前去问那个老爷爷要去哪里,那个老爷爷说他要去后面一个村子,于是,艾微二话不说,便将那个老爷爷的背包背到自己的身上,并扶着那个老爷爷,霎时我心中也悠然而生了对艾微的敬佩之情。 这就是我那助人为乐的好朋友艾微。在心里,我暗暗告诉自己,我也要多学学她,也做一个助人为乐,把别人的困难当作是自己的困难的学生。

尽管我和艾薇在一起的时间不长,但我们在老家暑假的生活却过得很开心,我们一起学习,一起快乐的玩耍。我和艾薇约好,今年暑假我们一起去登长城!

我的好朋友500字作文【第九篇】:

我的好朋友叫乐乐,它是一只小狗,而且是一只小花狗。它长着长长的耳朵,短短的腿,细细的尾巴还在不停的摇啊摇,只怕别人不注意它。一

只白眼睛一只黑眼睛还老被耳朵遮着,因为是一只花狗,所以身上的毛除了白色的就是黑色的。从出生到现在只有半年的时间,所以它还很小,很淘气,又很活泼,老是逗我的全家人开心。姥姥喜欢安静,可偏偏乐乐喜欢热闹。

每次我们和舅舅家回去的时候,乐乐就会叫个不停,跳个不停,还会跑过来搂搂这个人的腿,拦住那个人的跑,非常高兴,可就是不敢进姥姥的屋,只能在门口汪汪的交割不停,走个不停,弄的我们只好出到门外说话。每次我和哥哥玩球的时候,乐乐都会跑过来和我们一起玩,一块抢球。球已经被它弄坏两个了。虽然如此,我们还是很愿意和它一起玩。姥姥说乐乐不干活,光吃饭,而且饭量还很大,就知道玩,全村没有人不知道乐乐的。

成天东家跑西家串。姥姥只好每天到大街上去喊,最后没办法只好把它拴了起来,不过我们回去还会把它偷偷的放开。就是这么一条只知道玩的狗,过年的时候,还是被别人给害死了。我们全家都很伤心,姥爷还挖了一个坑,把它埋在了大门口的桂花树下。

我的朋友乐乐就这样的走了,我非常的想念它,乐乐!

我的好朋友500字作文【第十篇】: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星期一下午放学时,我和赵玉硕排队出了校门,刚要过马路的时候,赵玉硕想起了语文书和文具盒放在教室的桌子上忘记拿,于是,他就急匆匆地向教室跑去,刚跑到教室门口,他看见教室门没有锁,便轻轻地推开教室门,一看,教室里到处是垃圾,赵玉硕想:今天的值日生忘记了打扫卫生,学校每日卫生评比一定不及格,明天老师一定会批评他们,还可能罚他们扫地呢,那么明天就不用我们这小组扫地了。赵玉硕心里一阵阵高兴,他连忙拿起书和文具盒,刚走到教室门口,赵玉硕又想:今天的值日生忘记了打扫卫生,如果检查卫生的老师看见了我们班这么脏,肯定扣我们班的竞赛分的。不,不能让他们扣分。于是,赵玉硕拿起扫帚,沙沙地扫起地来,不一会工夫,赵玉硕就把教室打扫得干干净净。赵玉硕把垃圾倒到学校的垃圾池里,他远远看见检查卫生的老师来检查卫生了。不行,教室的窗户还没有关上,要扣分的。他飞似的跑进教室,气喘吁吁地把教室的所有窗户一一关上。这时检查卫生的老师正好来到我们班的教室,他们看见教室的卫生打扫得很干净,给了一个满分,赵玉硕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

第二天老师知道这情况后,表扬了赵玉硕。

我的好朋友500字作文【第十一篇】:

胡雯青是我的好朋友。她圆圆的脸像一个红苹果,“红苹果”上有几颗小圆点,小巧的嘴巴说话时总是露着一口洁白的牙齿……每次有人见到她,他们就都说胡明子真可爱、真聪明!但我可不这样认为,甚至我以前还很讨厌她,我也说不清楚为什么。

一天发生的一件很小的事情让我改变了我对她的看法,反而,还让我成为了她最好的朋友。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和胡雯青一起来到了学校,正在我们上楼梯时,胡雯青发现有一个一年级的小妹妹摔倒在地上,只见小妹妹又哭又闹,眉毛都皱在一起,泪流满面,胡雯青看到后豪不犹豫的走上前扶起了小妹妹,轻声问到:“小妹妹,你觉得痛吗?不要哭,要坚强!”顿时,小妹妹不在哭了,也不闹了,我猜想小妹妹的心里应该是温暖的,像充满了阳光一样吧。这时,我和胡雯青一起上楼了,我一边走一边想:为什么胡雯青会自觉的帮助别人呢?

来到教室后,我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心里说着:“我以后也要向胡雯青学习,学习她那种乐于助人的精神。

我的好朋友500字作文【第十二篇】:

我的好朋友就是我的同桌——吴广郑,他是一个十分麻辣的人。

上课了,miss叶在讲桌前讲基础训练答案,我的胳膊忽然剧烈地摇晃了起来,传来吴广郑的声音:“老大,借偶一张修正纸!”“天天借,你要什么时候才买呀!”吴广郑的声音变得哀求起来:“求求你啦,下午给你带新买的《阿衰》刚出版的第29集,可以吗?”正中下怀的我,忙说:“好吧,下午一定带来哦!”不一会儿,吴广郑又问:“老兄,偶忘带数学书了,借偶看看可以吗?”唉!我晕!!

下课了,吴广郑又发威了。只见他举起手臂,一边对我说:“我剁了你的手!”一边就把手向我砍来,我早知道了他的招数,猛地朝左一跳,躲开了他的“斧头功”,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又是一拳打了过来,我又跳开了。正当我得意之时,吴广郑一脚踹过来,这回被踹中了,他得意地说:“有本事,再来呀!”当然,等待着他的是我的“挠痒痒功”。不过他的“武术”还真是让人防不胜防。

吴广郑还是个捣蛋的同学。一天,我们上音乐课,大家合唱《太阳出来喜洋洋》,他每次唱到“郎郎扯光扯”的“扯”字时,总要扯一下我的衣服,还“满面笑容”地说:“现在时代呀,都要讲创新。唱歌,当然也要讲创新啦,我这叫随着歌声舞蹈!”哼,这也叫“舞蹈”?应该是你自己在狡辩吧!!

吴广郑如此“大逆不道”,为什么我不找老师换个同桌呢?嘿嘿,偷偷地告诉你,因为我和吴广郑的性格很相似啊!俗话说:“不打不不相识”,他是我“千里难觅”的知音呀!

这就是我的麻辣同桌,高高的个子,瘦瘦的身材,他是不是也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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